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的客观性、可操作性,确保各项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 总则
本细则主要用于考评我院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学年的综合积分作为学生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1.综合积分包括考试成绩(各科考查课成绩不计入参评总分)和操行积分两部分。
综合积分=学年考试总成绩/考试门数×60%+操行总分×40%
2.操行积分的评定范围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勤纪律、劳动卫生、文体活动、社会活动、学生干部履行职责和考证过级等七个方面。
操行总分=基础分(60分)+操行积分-操行扣分
二 操行评定细则
基础分(6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政治纪律,遵守校纪校规。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
3.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有创新精神。
4.文明礼貌,维护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6.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
思想品德
1.受校级通报表扬者一次加2分,受院级通报表扬者一次加1分。
2.受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每次扣4分,受学校警告处分者每次扣5分;严重警告处分者每次扣6分;受学校记过处分者每次扣7分;受学校留校查看处分者每次扣8分。
考勤纪律
考勤范围包括:军训、上课、早操、早读、晚自习、集合、劳动、班会、运动会、政治理论学习以及校院规定参加的自习、讲座、会议和各项活动等。
1.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扣0.5分。
2.旷操(旷读)一次扣1分,一个月内累计三次旷操(旷读)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加扣2分。
3.在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一节者扣1分。
4.班会、团课和政治理论学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记2节旷课扣2分。
5.无故缺席考勤范围内的其它事项者,按实际时间每小时扣1分。
劳动卫生
1.在校院每月宿舍卫生检查中宿舍八次优秀,宿舍成员各加1分。七次优秀一次合格加0.5分,在校院月宿舍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宿舍”或“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各加1分,宿舍长加2分在“省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获得荣誉的,宿舍成员各加3分宿舍长加5分。
2.在校院月卫生检查评比中,宿舍内务不合格的,宿舍成员各扣1分,值日生扣2分;第二次不合格宿舍成员每人扣2分,值日生扣4分,依次翻倍。若出现多次不合格现象给予院通报批评。
3.在宿舍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有违规操作、违规用电现象的宿舍,违规者每次扣2分,宿舍其他成员扣1分,并取消本年度“文明宿舍”评比资格。
4.卫生责任区、教室卫生不打扫或效果不佳的,每次对直接责任人(值日学生)扣1分,连续不打扫则叠加;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每次对直接责任人(值日学生)扣2分。
文体活动
1.积极参加市级以上文娱、体育竞赛活动者可酌情加分
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5、4、3分,获鼓励奖或优秀奖但未获名次者加2分。
2.积极参加校运动会和校院重大体育竞赛者可酌情加分
(1)参加校运动会打破单项记录者加5分。
(2)获校运动会单项比赛第一名和集体项目破纪录者加5分。
(3)获校运动会单项比赛第二名和集体项目第一名者加4分。
(4)获校运动会单项比赛第三名和集体项目第二三名者加3分。
(5)获校运动会单项比赛第四、五、六名者加2.5分。
(6)获校运动会单项比赛第七、八名者加2分。
(7)参加校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比赛的队员,获个人及团体奖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加4分、3分、2分。
(8)参加校级体育竞赛未获名次,但能积极训练者可酌情加1分。
(9)参加院级组织的体育活动,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加3分、2.5分、2分,未获名次但能够积极报名参加并认真准备者可酌情加1分。
(10)运动会方队成员加1分。
3.积极参加校院文体活动者可酌情加分
(1)在学校组织的文体竞赛活动如(合唱大赛、健美操大赛、校园歌手大赛、英语话剧大赛、辩论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中获得校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得全校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优秀奖或鼓励奖加1.5分,未获名次但能够认真训练者可酌情加1分。
(2)参加院组织的文体竞赛活动(礼仪大赛、主持人大赛、知识竞赛、篮球赛等各类选拔赛荣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5分、2分、1.5分,未获得名次但积极准备者加1分。
(3)积极参与院晚会、演出等校园文化活动加2分,未出场但认真排练者酌情加1分。
4.对各项比赛的组织服务工作人员,每人视工作量酌情加0.5~2分。
5.已报名或被选中参加校级文体竞赛活动,但无故未参加者(或中途退出者)扣2分。
6.参赛并参与组织、服务同一项活动,按获奖情况加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社会活动
1.积极参加市级以上专业学术竞赛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5、4、3分,获鼓励奖或优秀奖但未获名次者加2分。
2.积极参与校、院或其它职能部门组织的各项知识竞赛、专业比赛等活动取得名次者按以下标准加分:
(1)获得第一名者,学校比赛加5分,校区比赛加4分,院部级加2.5分。
(2)获得第二名者,学校比赛加4分,校区比赛加3分,院部级加2分。
(3)获得第三名者,学校比赛加3分,校区比赛加2分,院部级加1.5分。
(4)未获名次但能够认真准备者酌情加1分。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公益活动者每人次加1分。(本项加分每学期不得超过5分)。
4.积极向校报投稿者,每录用一篇加1分。积极向校广播站投稿者,每录用一篇加1分。
5.对于担任社区主任助理等社会职务或在共建社区有经常性固定服务项目者,在校内公益岗位担任职务者,经对方单位考核合格者每学年加1分。
学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
学生干部积极为学生服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要求完成任务者可给予“学生干部履行职责分”。
根据《卡洛理工国际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并合格的校院团委副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优秀干事等每人每学年加酌情1—5分。各班班干、团干每人每学年酌情加1—3分。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大使每人每学年加4分。
校学生会、校艺术团、舞蹈队、礼仪队、国旗班、广播站正式在编人员等校级部门成员,每人每学年加3分。
学生干部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不加分。学生干部同时兼任校干、院干和班干、考核都获得合格以上,只计最高分。
学生干部失职,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拒不履行干部职责或干部考评不合格者,酌情扣分,情节严重者给与通报批评及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
6.担任辅导员助理、行政助理等职务每学年加3分。
考证过级
1.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英语六级者加3分,通过英语四级者加2分。参加雅思考试得到5.5分以上者加2分,得到6分以上加3分,得到6.5分以上加4分,得到7分以上加5分。
2.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四级证书者加3分,三级证书者加2分,二级证书者加1分。
3.通过国家人事、劳动部门组织的各类职业(从业)资格考试者加2分。
三、操行评定工作程序
1.各班成立操行评定小组(成员5名),班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班委成员、普通学生(各占50%)。评定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记录、统计、上报每位学生的操行分。
2.每月月底,各班操行评定小组审核学生的操行记录情况,并在班会上公布,经全班学生审议通过后,将本班学生本月操行加减分记录在《卡洛理工国际学院操行分月考评表》上,并及时公示。
3.每学期期末,各班操行评定小组对每月考评表进行汇总整理,填写《卡洛理工国际学院操行分期末汇总表》汇总表在班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公示照片上报院团委留存。
4.每学年的第一个月,各班操行评定小组填写《卡洛理工国际学院操行分年度汇总表》(一式两份)作为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操行评定注意事项
1.同一项目受到不同级别表彰者按最高荣誉加分,不重复、不累计加分。
2.操行总分超过100分、累计加分。计算学生综合积分时,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3.各项评比中已获得奖励的事项、不再重复加分。
五、本细则由卡洛理工国际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